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|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海原县院 > 海检动态 > 正文
【宁夏未检“小白杨”|海原检察】年龄小不是“免罪金牌”!海原检察开学第一课以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
2026-09-08    来源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    作者:苏小凡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26-09-08

  金秋九月,铃声即响,法治护航再启航。

微信图片_20260908155437_6_214.jpg

  近日,海原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走进县第八小学,借助校园多媒体直播平台,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堂“全覆盖、无死角”的秋季“开学法治第一课”。

微信图片_20260908155439_7_214.jpg微信图片_20260908172646_339_45.jpg

  一次直播,全校同频。镜头前,检察官没有照本宣科,而是将真实案例搬进课堂,聚焦防范校园欺凌、预防性侵害这两大家长揪心、学生关切的热点。深入浅出的法条解读,搭配自护“小妙招”,让孩子们听得进、记得住、用得上。课上还专门普及了强制报告制度,呼吁家校携手,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。

  一个关键提问,打破“低龄侥幸”。“我只是个孩子,犯了错不用负责?”——面对部分学生的模糊认知,检察官现场“拆解”刑事责任年龄修订条款,明确指出:未满法定年龄不等于可以为所欲为。对于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, 专门矫治教育制度将通过集中管教、行为矫正、心理干预,及时“拉一把”、防微杜渐。检察官掷地有声地告诫全场:年龄不是违法的挡箭牌,年少更要知敬畏、守底线!

  护苗之路,久久为功。下一步,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联动,坚持预防为先、教育为本,在法治宣讲、风险干预、关爱救助上同步发力,汇聚家庭、学校、社会等“六大保护”合力,用法治的阳光照亮青春赛道,守护每一个少年逐梦前行。




【作者】:苏小凡
【来源】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